针对(一) 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导致患者的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需要依赖特殊医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一至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应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下面我将针对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问题,为大家做简单的介绍: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规定,根据该标准所划分出的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是与伤残等级的一至十级相对应的,也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相当于十级伤残的损害后果。而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其中残疾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需要根据患者所受损害的等级进行确定,因一至十级伤残的补偿系数为100%-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所对应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故其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赔偿系数为10%,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由此计算出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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