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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证注销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2022-05-12 11: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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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2 回复

专业分析: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的;(三)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四)阻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五)申请人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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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符合有关公序良俗。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以前的烟草证不需要注销,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烟草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只要不是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并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就可以再次依法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办证申请,符合要求的情况,一人可以办理多张烟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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