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烟草证注销的具体行为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符合有关公序良俗。
以前的烟草证不需要注销,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烟草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只要不是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并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就可以再次依法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办证申请,符合要求的情况,一人可以办理多张烟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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