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您孩子只有三个月,未满两周岁,因此如果您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孩子可以由您抚养。您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育费,抚育费数额可按男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针对孩子三个月被老公的同事带走我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可以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可以起诉离婚,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离婚后探视权人把孩子带走了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人返还孩子,如果法院判决后探望权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