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工厂拆迁怎么补偿员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时的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结果,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厂拆迁的补偿款不会直接给到工人,工厂拆迁与工人没有直接关系,工人与工厂之间的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而拆迁的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工厂厂房,设备等的所有权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