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离婚手续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地方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的。 新颁布的并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针对离婚手续能在异地办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办理离婚的地方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在异地能办离婚手续,但是只能起诉离婚,并且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能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