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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范围

2022-11-09 21: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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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或应税劳务,以及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符合条件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属于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外);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必须由取得证书的用票员填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填开。填开时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下列要求: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销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一致;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联一次填写,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与抵扣联上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8)按照规定的时限填开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的专用发票; (12)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税额”(小写)栏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前用“⑧”封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限的规定: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日期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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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以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部分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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