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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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丢了需要补办才可以上户口。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补办了出生证明以后才可以上户口。
已上户口出生证明丢处理如下: 1、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3、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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