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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刑事案件应该怎么结案

2022-11-10 08: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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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刑事案件的分三个阶段,一是,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二是奖金的审查起诉阶段,三是法院的审判阶段。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时候,只能是由律师去会见,建议你先委托律师去会见,第二呢就是,尽快委托律师去检察机关,去阅卷,了解证据,和主审的检察官沟通,然后为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辩护,向检察机关出具,不予逮捕或者,不予审查起诉的,刑事辩护法律意见书,这样如果案件能在,第二个阶段就结束最好的,如果到了第三个阶段,律师还可以为其提供,从宽处理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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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212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被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而,刑事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害人无法撤案,只有自诉的刑事案件才能够自行撤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起诉程序有: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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