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应当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合肥的,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未在合肥的,不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针对合肥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