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债务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包括: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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