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针对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结婚应当如何登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内地登记结婚的程序如下:1、准备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中国公民应持有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外国人应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无配偶证明;2、双方均应提交健康检查证明及本人照片;3、方必须亲自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和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应当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立即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必须贴上男女双方的照片,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专用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