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的问题,详见国家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第一条关于股票(股权)转让收益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其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仍应按财政部(87)财税外字033号和财政部(84)财税字第114号文件法规,依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转让上市企业的股权,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该外籍人士转让股权所得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还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相关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程序管理。
针对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什么,需要交什么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征得同意。其他股东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