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办理离婚证要什么手续

2019-09-18 17:11:46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9-18 回复

专业分析:

双方时所需携带的手续是有法律依据的,根《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展开更多

针对办理离婚证要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一、申请。想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二、进行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有一方当事人撤销离婚申请的,程序结束。 四、经过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双方共同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经审查后发放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