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强险有效期限内车辆的性质改变是否有效?

2022-07-30 14:06:32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30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章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针对交强险有效期限内车辆的性质改变是否有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刘奇律师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保险公司是否赔,按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改变车辆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作为保险人的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如果通知保险公司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可以获得赔偿。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车辆性质发生变化,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如不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履行了作为保险人的提示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赔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