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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我父母全额付清,产证上是我父母和我妻子三个人的名字,请问我妻子能分到多少份额?

2019-04-08 15: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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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鼎平律师

2019-04-08 回复

专业分析:

您好,一、房屋虽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俩人结婚后,该房产当然也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二、财产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夫妻财产的共有,对房屋份额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共同共有,一般每人可分享一半份额。三、购房时两人尚未结婚,双方并无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此时房屋登记主管机关在颁发房产证时一般会要求俩人就房产份额做出明确约定。因此,如果房产证上已经载明了俩人的房产份额,则该份额视为约定的按份共有份额,房产应按此比例进行分割。四、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双方的房产份额,则对该房产可按照共同共有由每人一半进行分割。五、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自己的实际出资比例的话,法院一般会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结婚的时间长短、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双方感情破裂的诱因是否系一方有过错、未对房产出资一方对家庭日常开销的负担及贡献价值来进行分割,而不一定拘泥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各半比例进行分割。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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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子是父母名字我们还房贷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房产证是甲的名字,如果甲将房屋擅自卖给别人,可能钱、房都没了。 2、可以签协议,约定五年后甲须将房屋过户过来,并进行公证,到时如果甲不承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依约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返还购房款,但甲擅自把房屋已经卖掉了,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3、可以与甲签订房屋抵押协议,并办理登记,毕竟出了钱,而房屋在甲名下,可以看成甲借款买房。但是,我国法律禁止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所以,很难通过抵押协议,在五年之后直接要求甲将房屋过户过来。但是,如果都不发生纠纷、闹到法院,到时候以房抵债的做法私下也可以。相对于签买卖协议的做法,抵押协议毕竟需办理登记,对于钱起码有保障,但房子能不能拿到就比较难讲。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房产证上就是他人的名字,在法律规定上,该房屋就是登记人的房产。一旦纠纷,有理说不清。此时实际购房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房屋就是自己买的。如果不能证明,则房子有可能被人抢走。在这个房价涨多降少的现阶段,房子被收回去,重新买房可能需要支付一大笔购房款了。所以,如果要以他人名义买房,一定要做好房屋归属的公证,把风险降到最低。此外,还需要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房款支付凭等资料,以便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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