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费用减缓标准,它包括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2016年7月1日(含)起,所有费减业务均须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届时我局将停止受理纸件方式办理费减业务;为便于申请人及专利权人提前费减备案,自2016年4月份费减备案系统上线之日起,申请人及专利权人即可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2016年7月1日前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的,仍需按照现行业务要求提交费减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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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费用减缓的方法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的85%。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的方法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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