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只有3个月,你的案件已超出3个月,应是普通程序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普通程序案件的审限一般为6个月,但应自立案之日起算,而非开庭及调解日起算。如有特殊情况的,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需要延长的,就需要上级法院批准。2、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针对关于离婚简易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夫妻双方争议不大的时候,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是: 1、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比较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裁定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变更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