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加名字需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无贷房产证加一方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一方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6%的营业税加1%个人所得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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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可行证明房产所有人的最高效力是房产登记,这个登记,是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薄上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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