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3)《条例》第四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4)《条例》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土地关系及有关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宅基地转让协议如何写才合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范本参考: 甲方___乙方___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___南至___西至___北至___,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交付时间 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