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打官司,要先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第十六条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针对工伤打官司法律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打官司发现被告和法院的人有关系,可以向法院要求相关人员回避该案件,如果该案件判罚有很大的偏颇性,判罚不准确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实际上尽管对方存在熟人关系,但未必能对案件结果产生实际影响;即使产生影响,可能也是有限的。
抚养权打官司开庭几次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抚养权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庭的时间和次数,一般如果案件不是特别复杂的,只会开庭审理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