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有问题,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针对问题商品有问题经营者有权拒绝销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经营者出售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投诉的日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