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方面的嫌疑,但是需要证据来证明,如果在离婚期间,故意使对方的财产份额受到减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n对于这些公司、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也是离婚谈判以及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焦点。实践中,公司、企业股权处理的难点在于:n1、如何确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n2、公司、企业增资、股息、红利性质如何认定;n3、股权的实践分割操作;n4、双方都不要或都要股权的处理;n5、股权分割操作中,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冲突以及与《公司法》规定的衔接。
针对离婚时股份怎么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共同的股份的分割方式:双方协商一致,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由非配偶方成为该公司股东的方式分割股份。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当事人仅能就公司的出资额补偿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第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