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amp;#244;法律是否允许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有出庭,又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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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一般会产生自动撤诉的后果。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起诉过程中,如果原告不出庭,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的,也不提交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撤销起诉。如果原告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不回来的,也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的原告不出庭的后果为,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案件。如果被告提起反诉的,则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案件要求原告必须到庭的,则法院会对原告进行传唤,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拘传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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