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热费,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拒收热费。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十五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针对供热单位收取热费合法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关于暖气费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供热公司收取违约金不违法,供暖单位和采暖用户之间是热供给与热使用的合同关系,支付取暖费是采暖用户的法定义务,如果采暖用户认为供暖温度达不到标准,可以向供暖办反映情况,协助测量温度,协调解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