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只有28天,这是一年中的特例。 但按照国家规定,工资计算是按照21.75日/月计算的,不以当月度的天数和实际工作日为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针对二月份工资是按21个75还是21个75,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21.75是指每月的平均计薪工作日为21.75天。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