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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和子女的名字在拆迁房后能继承吗

2022-11-02 14: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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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2 回复

专业分析: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说了算。(2)如果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补偿款和安置房是遗产,由你姥姥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两位老人的父母还活着,老人的父母也有权继承,外孙女虽然户口与姥爷在一起,但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除非是外孙女的母亲去世了,外孙女才有权代位继承她母亲应得的部分。2、如果此次拆迁既有按产权补偿、也按户口补偿:(1)按产权补偿的部分,归姥姥姥爷分配,给谁、给多少完全由他们决定;如果两们老人都不在了,遗产由所有子女继承,外孙女仍然没有继承权;(2)拆迁中按户口补偿的安置房和补偿款部分:属于外孙女财产,外孙女可以要求分给自己,如果受托人——舅舅不给,外孙女可以找拆迁办,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告姥爷,请注意:不是告舅舅,是告姥爷和姥姥,因为舅舅只是受委托人,事情的处理结果应由委托人——姥爷承担责任。3、拆迁委托给谁处理,是姥爷姥姥的权利,即使舅舅户口不要委托一样有效,还可以委托与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不相干的人,只要姥爷信任他、委托他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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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父母拆迁房写的子女名字,事实发生于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 二、如果前款行为发生于婚后,如果父母明确是对一方的赠与,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则视为共同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否能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屋,那么宅基地收回,不能继承。 (2)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那么这个要看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是否有户籍、一户一宅等因素),那么可以继承,但要每年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3)如果宅基地上房屋还存在,但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也可以实现继承宅基地和农房,但是同样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要根据各地方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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