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十四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已有的经验和驰名商标的特点,驰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我们申请普通的商标无非就是想让自己的商标日后可以成为著名商标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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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1、该商标的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以及地理范围; 4、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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