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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补助: 1,离婚一般来说,不会有额外的补偿,当事人可以和配偶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2,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对半分。关于户口归属: 1,当事人可以在征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回原籍挂靠的前提下,回原籍挂靠; 2,如果原籍不同意接收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资料,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能否分户; 3,如果当事人再婚的,户口可以进行夫妻投靠; 4,不管当事人的户口在哪里,一般都不会有额外的补贴,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或者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集体户户口本要怎么拿:集体户口的是写在一起的,所以不会单独的办理,如果需要单独办理的就不是集体户口了。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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