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工伤赔偿计算公式,需要根据户口,年龄,计算。一、医疗费二、伙食补助费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70%。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四、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十、十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计算公式: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计算公式: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015年湖北经济数据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2906元2、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8867元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5750元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6280元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8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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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残赔偿标准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九级伤残,月工资是六千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五万四千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由单位支付,一次性补助金五至十级分别为56个月、46个月、32个月、20个月、14个月本人工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受全额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补助金递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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