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针对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
一、诉讼离婚流程: (一)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起诉时,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和公共债权债务的证据等。 (二)审理阶段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二、协议离婚流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审核通过,颁发离婚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