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针对女方出嫁后农业户口能不能迁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出嫁女户口不迁走不违法。法律并没有规定出嫁后必须要迁走户口,结婚后是否迁户口看个人意愿,并没有强制性。 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虽然已经结婚,但户口没有迁出,在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结婚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另外,结婚的男方也可以到女方住所落户,男方和双方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结婚的男女双方要迁户口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