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针对自己辞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因此你辞职后,有新单位的,会把你的公积金转到新单位,没有新单位,就会封存你的公积金。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可以这样处理: 1、仍在当地工作,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2、若离职去了其他城市,公积金账户需要转移到新单位,需要先将材料提交给原单位,再通过原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