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 2006年4月3日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针对城镇居民发生交通事故伤亡后如何要求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城镇居民发生交通事故,侵权人应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赔偿; 2、误工费,以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和受害人出具的收入证明来赔偿; 3、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和住宿费等。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