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人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杭州交通事故案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 33条第 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2 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 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 34条第 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 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14 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 35条第 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0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 50条第 5项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 30年;但是, 6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巧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25 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4条第 5 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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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乘以二十年来计算。不同伤残等级赔偿的比例不同,一级是赔偿百分之一百,二级是赔偿百分之九十,三级赔偿百分之八十,往下的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以此类推。车祸伤残赔偿的项目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等。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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