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少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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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人;赌博、吸毒等;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坚持离婚或同意离婚的,可以调解或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为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的;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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