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身份证只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保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与户口所在地无关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在当事人与对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过当事人的户口迁出期限的,当事人应该迁出户口,否则对方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的;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的户口都不会被强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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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带户口本的,而且一定要原件。先去办理正式身份证,然后就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了。未成年人要大人陪同一起去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办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在原籍的派出所户籍科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办的! 2、办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看你的原件复核你的信息后才会为你办的!有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都是不可以的。 3、必须要本人到场,现在办身份证是需要录入指纹才能办的。亲属是不能代办的了。相片要重新照与重新上传的。 4、临时身份证要挂失身份证后补办正式身份证后才可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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