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它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我们确实要承认网络技术给我们带来信息传递和获取的极大的便利。而且网络本身就是一个产业,它已经成为21世纪知识经济发展的工具,据我所掌握的资料,到今年上半年,中国的网民人数已经达到了2.5亿,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9100万人,这是相当于一个半德国的总人口,净增是56%.第二个数据,到今年上半年为止,中国互联网的商业规模达到了146亿,而在2001年,互联网的商业规模只有3000万。 我们现在正在看到,美国去年发生的次贷危机,今年引发的金融危机,有可能成为一个震动全球的经济危机。然而,我们看到,在中国拥有了2.5亿网民的支撑,互联网这个产业的发展将会是方兴未艾、势头良好。所以我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因为互联网技术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版权所有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 就互联网领域来说,我认为传统的电影业、音像业和出版业,与网络技术产业发生了激烈的利益冲突。实际上我们看到在网络业务方面,基于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新闻、网络购物、BBS、博客这些网络技术无一不涉及到版权问题。 据北京高院07年上半年的统计,当年受理的版权案件一共达到1700多件,涉及到网络版权纠纷的占到了75%,所以用一句形象的话说,在网络时代所产生的这样一些法律纠纷,是影视公司最揪心,网络公司最闹心,版权公司最开心。如果说几年前网络版权的纠纷还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现在我觉得是急风骤雨势未休,所以网络版权纠纷在所难免。 在这里,我想讲三个最重要的网络版权问题。
针对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环境下的时代算不算是一个新时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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