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想办理正规收养手续的话,我可以简单给你介绍一下:1、年满30周岁,无子女。无不良嗜好及不适合收养子女的疾病等等;2、需要在所在街道开具证明,然后到社会福利院正式办理收养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会发给你一个收养证。凭此证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4、被人送养的需要签订协议,凭借协议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3、如果是男性收养女性的话,年龄相差要在4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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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收养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 1、收养子女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二)非法收养 未经人口计生局批准,非法收养子女,需给养子(女)报户,需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写清婚姻、生育或未生育的情况,已收养子女的姓名、性别、收养时间),并加盖街道(乡镇)计生办公章; 2、婚后未生育过子女者,需提交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3、持男女双方的证明及不能生育的证明(已生育过子女的只需男女双方证明)由计生局局长签字后到办公室办理收养子(女)的报户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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