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表面上看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其实转让风险存在于交易的整个过程,有法律风险,有市场风险,也有道德风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很重要,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纲领,任何经股东会通过并经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公司、股东等都必须遵守,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行为都会被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也不例外。所以在股权转让前,受让方必须要了解公司章程是否作出了与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公司章程禁止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受让方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股权转让协商的必要;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程序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那么转让方与受让方也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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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公司股权转让的主要风险包括;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不完善、转让及受让方违约导致股权转让难以完成,或者是虽然股权转让完成,但是股权转让的对价没有支付。此外,公司股东配偶或利益相关人的原因导致股权转让不能的情形也时有发生。鉴于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较为复杂,如果涉及类似问题,应当聘请专业的股权律师予以协助甚至主导,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是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是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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