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 事故是在山西临汾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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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的赔偿款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归实际操办丧葬事宜者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获赔款额归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是指死者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者近亲属因遭受精神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5-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比照分配遗产的方式进行分割。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对方(肇事方)是机动车,就先由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果投保的话),余下部分方按照责任进行分担。如果没有投保,就由对方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余下部分再按照责任分担。
道路交通中的事故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承担同等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内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 (六)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在禁止倒车的地点、路段倒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七)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高等级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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