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法院在判决时双方都想要房子的,则双方可以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产,然后这一方给予对方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则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房子进行拍卖,然后将所得价款分给给双方;如果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不想要的,则可以判决由想要的一方获得房子,然后这一方对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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