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涉嫌违法犯罪,就有权对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或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只要有证据证明中国合法公民、外国合法公民、无国籍人员等在中国境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就可以依法对上述人员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传唤违法行为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24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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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把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抓住后,立即送交公、检、法机关处理。因此无论任何人抓住以上人员以后都不得拖延不交,擅自拘禁或非法审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扭送来的人都应当接受,并且应当立即讯问,然后按照公、检、法机关的管辖分工,决定由谁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十不属于自己管辖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如果发现不够拘留或者逮捕条件的,应当向扭送的公民讲明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然后将被扭送人释放。
通过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之间的内在联系。作案工具;赃物:赃物是指作案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物品。痕迹物证;痕迹物证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特殊技能;体貌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作案人的人身形象和特点;知情。知情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前,了解和知道现场、侵害对象等情况;反常。反常是指作案人作案前后违反常规的表现或状况。 此外,有些案件经过现场勘查或运用其它侦查措施之后,推断出作案人具有的心理特征、嗜好怪癖、交往关系、需求特征等,也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条件。总之,某人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将其确定为嫌疑人。当然,有的嫌疑人可能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多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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