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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41天,如果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条件,我是女方能够得到什么赔偿

2018-06-18 12: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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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6-18 回复

专业分析: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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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不能得到补偿。当事人双方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女方可以以不争夺孩子抚养权为由与男方协商适当的多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按照维护抚养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离婚时,一方因抚养子女需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对方主张补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女方提出离婚的,只要其抚养条件明显优于对方,或者抚养条件与男方差不多,但存在下列情况的,就有很大的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孩子在两周岁以下; (6)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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