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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如果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是你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你的名字,并且写为单独所有,并且是全款,那就算你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按揭的话,从你们结婚开始,你们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你按揭就款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所以这个比例的话不好分配,但是首先是你要把所有合同和票据,付款发票那些收好,那是你的财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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