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说的应该是你买了交强险但是出事故了,对方住院了;一般像这种情况你出于人道主义可以先垫付一些,最多两千,别垫付多了;而且要把这个票据收好;但是这个票是不作为报销凭证的;当然,如果你的车还在交警队扣押的话,你也可以不垫付;等事故判定责任出来后再协商;顺便告诉你一下,交强险一般的最高保额是10000,也就是说对方住院花费不超过一万的话是你这边全出,如果超出了,你们可以根据事故判定再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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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住院医疗费应该向肇事方或者对方保险公司索要。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下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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