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出结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委托。
1.伤残级别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2.后续治疗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 一、 二、 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