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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非法监控电子产品竣工验收规定

2022-05-15 2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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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5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竣工后,应当自竣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通过验收的审查意见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竣工验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后,按照本细则第十条的规定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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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验收是指检查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以及项目进度、完成度进行评价,一般由进行工程项目的法人机构进行。而竣工验收则是由负责的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工程的建设成果。从时间上来说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两者最大的就是性质差别,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的内部行为,而竣工验收则是政府机构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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