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领养的孩子如何迁入户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收养子女的户口必须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办理,即收养人已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然后凭登记证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或过户手续。也就是说,要领养孩子,需要到民政部门领取领养证,然后公安部门根据领养证为领养孩子办理户籍。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办理建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领养孩子上户口的: 1、提交收养申请书。 2、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