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按本人工资的9个月发给(工伤保险基金)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企业)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应得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实得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停工留薪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为准。 以上可以参阅《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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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受伤的,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伤残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赔偿,工伤赔偿标准为:九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伤残具体情况决定。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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