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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具备什么条件?

2023-03-20 14: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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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0 回复

专业分析:

提起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向法院起诉离婚,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须与被告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其他关系如同居等不能提出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诉状中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提交证明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等,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相关情况以及相应的证据; 5、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会现有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合意,则要由双方在满足上述条件是进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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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提起劳动诉讼要具备的条件有: 1.起诉人应当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 2.应当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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